2007年1月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新人·新法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新庭长:公正至上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李翔宇

  几天前,温州市龙湾区法院17名新提任的中层干部面对国徽宣誓,35岁的张敏被提任为民一庭庭长。
  新的一年,张敏希望自己率领的民一庭能够认真审理好每一个民事案件,绝不能因审判不公和处理不当而影响社会稳定。张敏有明确的目标:重审率不超过0.5%,改判率不超过1%。
  民事审判的核心功能和目的就是化解矛盾。
  “我们要坚持‘能调则调,当判则判,判调结合,案结事了’的原则,采用庭前调解、庭中调解、庭后调解等多阶段调解方式,尽可能做到定纷止争。”张敏希望,2007年整个庭能实现调解、撤诉率达到50%。
  从审判中看,民事案件中有7成多是离婚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。对离婚案件,张敏有个总的指导思想,那就是通过审判,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,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新风尚的形成,使社会的细胞——家庭更加健康和谐。
  龙湾区有35万外来务工人员,劳资纠纷较多。对此,张敏想好了3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对策:加强与社保部门、劳动部门联系,加大保险覆盖率;与劳动仲裁委员会沟通,协调,以达到裁、判一致性,降低仲裁后诉讼率,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;提高诉讼调解率和当庭兑现率。